3月2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,其中一條質詢是有關影射中成藥的管制。影射藥受《中醫藥條例》規管,需要有正式的註冊登記,通過品質和成效測試。政府可以透過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、《中醫藥條例》及《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》規管符合藥劑製品、中成藥及食品定義的產品,亦能透過《不良廣告(醫藥)條例》及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監管產品的標簽及宣傳,然而政府提供的檢控數字沒有提及是根據什麼條例提出檢控。我亦關注是否出現有註冊影射藥被檢控。
食衛局局長高永文表示,現時沒有提供分項數字,並解釋若是註冊商標持有人自己生產的藥品,同時亦是正式註冊的中成藥,沒有抵觸其他法例,理論上是不會被納入執法範圍。